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07-04 18:01:44    来源: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加快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方式和手段的改革,落实《成都大学研究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现启动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立项类型

(一)建设课程应属于各培养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具体包括核心主干课、专业公共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

(二)建设课程应经过两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充分考虑学科特色及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三)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根据建设重点、课程性质等分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核心主干课程、一流课程三类。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应结合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融入思政元素,完善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和方法路径。建设周期2年,资助经费3万元/项。

2.核心主干课程建设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出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为依据,课程性质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属于核心主干类课程,课程建设要突显“核心”要义,体现学科(专业)内涵,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建设周期2年,资助经费3万元/项。

3.一流课程建设应突出学科(专业)特色,科学的搭建课程体系,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有明显层次区别。课程建设应组建丰富的课程资源,教学内容应及时反映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以适应高、精、深入人才培养的需要,具有较强的推广示范效应。建设周期2年,资助经费15万元/项。

二、建设要求

(一)课程建设应组件一支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配备3名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共同研发课程建设。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验。校外指导教师可参与课程建设。

(二)课程内容能够结合相关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体现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注重思维方法和能力培养;合理分配授课学时,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反映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注重教与学相结合,教与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课程建设应完善教学方式及方法,突出研究生自主学习及科学研究能力培养,有效提升学生培养创新思维、提高科研实践能力、激发创造力。

(四)课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教学手段,注重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积极利用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进行教学,推进课程资源共享,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选用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高质量教材或使用自编教材。

(五)课程建设应建立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六)课程教学质量效果好,研究生对课程满意度较高,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流程

(一)9月11日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适用于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2适用于核心主干课程、一流课程),并提交所在学院初审。

(二)9月15日前,培养学院初审申报表,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jspy@cdu.edu.cn,纸质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C211办公室。

(三)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四、其他说明

(一)本着“成熟一个,立项建设一个”的原则,实行课程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协调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立项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二)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半时间时进行,结题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届时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验收不合格者,可延期验收一次,对于建设开展不力的课程,将减少或终止资助,直至撤销。

(三)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对获批立项的精品示范课程予以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各类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件制作、课程调研、教学资料收集整理、教材编写及出版等。

(四)研究生精品课申报及建设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精品课建设立项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



研究生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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