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8 11:34:05    来源:     浏览: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

为做好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根据我校《成都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成都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和导师根据实践所在地疫情具体情况,妥善安排研究生相关实习实践,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对象

2020级(未完成专业实践研究生)、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组织实施

(一)专业实践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负责安排。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学院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及外出安全管理规定,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外出实践的安全。

(二)专业实践只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和安排研究生进入校外专业实践基地,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校内实践平台,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共同安排专业实践。

3.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三、总体要求

(一)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前,必须安排专门人员与实践基地联系沟通,对实践基地的安全情况(住宿、饮食等)进行实地考察,切实保障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及学院专业实践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对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外出实践申请的学生,一律不予外出实践学习。

(二)加强专业实践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安排专门人员保持与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的联系,实时掌握研究生实践状况,加强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管理,若有特殊情况发生,应立即上报学校。

(三)保证足够的实践学习时间。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安排,实践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必须深入企业,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实践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教学实践、工程实践、艺术创作、活动组织、管理实务和其他社会实践等。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实践计划表,进行专业实践活动, 保持与导师组的日常联系,特殊情况时事汇报。在专业实践结束时,必须将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整理干净,按要求完成工作交接,经校外导师和基地单位同意后方可返校。

四、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前,学院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实践基地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8月30日前,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实践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9月5日前,导师、学院完成专业实践的审核。学院提交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至研究生处备案。

(四)根据各学院专业实践计划书安排,学生外出实践。

特别说明:研究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实践的申请,专业实践补贴经费将以管理系统申报人数为准。

研究生处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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