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29 09:37:27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及全体研究生: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1.公共选修课:全体研究生

2.必修课及其他选修课:2022级、2023级研究生

二、选课时间

1.老生: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9月8日以前完成。

2.新生:2023年10月15日以前完成。

三、选课方式

1.公共选修课: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我的课程->课程搜索->课程性质:公共选修课->查询->选课”,完成选课。

2.必修课及其他选修课: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我的课程->个人学习计划内课程->选课”,完成选课。

四、重修申请

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请在915日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申请。学院端进行初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进入相应课程班级进行学习。研究生、学院请注意查看重修申请进程,以免错过课程学习时限。

五、温馨提示

1.在学生进入选课阶段之前,学院须完成排课安排并确认。

2.学生需按时完成选课,否则将不能登录课程成绩,时限期满选课系统将自动关闭。

3.选课结束后,公共选修课将在“智慧树”平台开展学习,学习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4年1月14日;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1日。“智慧树”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所属学校应选择“成都大学研究生学院”

特别说明:

1.关于重修。只可申请本学期开设课程的重修。

2.关于公共选修课。(1)“智慧树”平台上所有课程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补考,学生需注意学习时间、上课形式及考试时间,以免错过课程学习及考试。(2)在学习时限内,学生务必登录学习平台确认所选课程,并开始学习,若超过学习时限未确认所选课程,课程将会关闭,并将不在学生学习页面展示课程列表,该门课成绩以“0分”计。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