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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成都大学2021-2023年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22-05-13 16:30:05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关于公布2021-2023年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成大研〔2022〕4号)文件要求,现请学院组织2021-2023年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大学2021-2023年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任务书》(附件1)。

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的省级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金额6万/项,省级一般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3万/项;校级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金额3万/项,校级一般项目经费资助金额1.5万/项。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项目按年度进行资金划拨,其中2022年划拨30%,2023年划拨50%,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拨20%。项目负责人应合理编制预算并安排好经费使用进度。项目建设内容要制定明确的阶段目标,有可监测指标和过程监控手段,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请各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7:00前统一将《成都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任务书》《成都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资金测算明细表》《成都大学xx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管理科(第二办公区C210办公室),电子版以“xx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任务书”命名发送至xkjs@cdu.edu.cn

联系人:徐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84616448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