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对全校的学科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硕士学位授予、学位点审核和评估等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学科建设管理科、研招办、培养科、评估科、综合信息科。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评估、修订工作;
2. 负责开展硕士学位点申报与建设工作;
3. 负责省、市学科建设项目立项管理,校级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5. 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相关工作制度;
6. 负责编制与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调剂公告,组织招生宣传工 作;
7. 组织实施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的命题、印制、保管、分发、评阅、成绩核定及上报工作;
8. 负责复试、调剂、拟录取与录取工作;
9. 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和教学运行工作;
10. 负责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学籍管理、导师双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实习、实践教学及合作培养基地建设工作;
11. 负责毕业审核、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12. 负责组织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工作;
13. 负责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相关工作;
14. 负责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作;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