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及成绩登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5 15:46:59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核

(1)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考核,全体研究生按要求按时提交考核材料。

(2)研究生英语课由研究生处与外国语学院共同安排考核,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考核

(1)考核安排

专业课程的考核由各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完成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考试课程的考核时间,所有课程须于考试前在研究生系统“考试管理”模块进行考试安排的录入,学校将组织巡考。

(2)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根据课程特点,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非闭卷考试的课程,须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附件1),该表同考核材料一同归档。

(3)命题要求

研究生课程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考核,为研究生质量检查及评估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考核材料进行规范要求,考核命题格式参见附件2、附件3。

三、出题及制卷工作

(1)试卷的保密措施

请各开课单位严格进行出题及制卷工作,加强试卷管理,落实保密措施。

(2)试题的命制与印刷

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命题(附件2),公共课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接收与印刷。印刷好的试题应按考场及研究生人数进行封装,密封后由学院指定人员带往考场;考生签到表(附件4)、草稿纸及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开课学院打印和准备。

四、阅卷、成绩登记和考核材料的保管

(1)阅卷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15天内完成阅卷工作,并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单。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评阅要严格、规范,应写出书面评语,评定成绩,并签名确认(附件5)。

(2)成绩登记

阅卷完毕,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提交(请注意检查成绩权重设置),打印成绩单,签字后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材料归档学院。若出现成绩登录错误或学生名单缺失等问题可以先备案,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申请调整(附件6)。

(3)考核材料的保管

考核材料由开课学院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收集审核并妥善保管,以备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点评估等工作中使用。在相关的审核中,凡无原始考核材料者,均不承认其学分。

五、缓考与重修

(1)缓考

所有研究生均须按时参加考核,原则上不受理缓考申请。确有特殊情况者,至少提前3天提交书面申请(附件7),公共课缓考由研究生处审批,专业课缓考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告知任课教师。

(2)重修

课程考试不合格者、课时不足,即请假超过总课时的1/3、旷课超过总课时的1/4者,该门课程须重修。

六、注意事项

(1)专业课课程考试时间要避免与公共课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凡有冲突者优先安排公共课考试。

(2)所有考试课程考试须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考试时研究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检查。

(3)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要增强考试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对研究生的诚信教育,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杜绝作弊、抄袭现象发生,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考核工作;凡违反考核纪律的研究生,一律按我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请各单位将相关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试和报送考核材料。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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