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9 17:20:27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4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部署与要求,高质量组织并完成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轮省教改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从立项的重点项目中遴选;学校负责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一)重大项目

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以求解决研究生教育全局性问题的教改项目。重大项目从立项的重点项目中进行遴选。

(二)重点项目

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提出新思想、新路径、新措施的教改项目。

(三)一般项目

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某一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实践的教改项目。

二、立项范围

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教改项目符合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服务四川省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致力于研究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教改项目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预期可以取得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能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4.教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5.已列入国家、省部级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限报3项。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推荐的程序开展教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导师、教学及管理人员向本学院提出申请,提交《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及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开展初审,向研究生处报送推荐项目,填写《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学院提交项目,组织教改项目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五、项目管理

(一)凡经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学校及学院为项目顺利完成,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实际需要,项目主持人可提前半年向学校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半年未结项的项目或超过延期结项时间仍不能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

(三)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在所主持的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除接受委托任务外,不得申报新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四)项目成果形式包括论文、教材、专著、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标注“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Sichu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项目完成后,课题组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

(五)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未完成研究计划或未实现预期成果;提供的结题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等。

(六)研究生处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材料归档工作,以备四川省教育厅抽检督查;重大项目结题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

六、其他要求

8月27日15:00前,学院将《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及《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材料发送培养科邮箱:yjspy@cdu.edu.cn。

研究生处于8月27日-9月10日组织校级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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