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

时间:2016-01-20 16:44:28    来源:研究生处培养科     浏览: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已印刷成册分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培养及教学实践情况研讨是否需要进行修订。对需要修订的培养方案以及需要制定新增领域培养方案的,请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原则及《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方案》,由各学位点组织本硕士点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修订的培养方案和新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审议决议及培养方案送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教指委名称

挂靠单位

相关培养单位

药学硕士学位点教学指导委员会

川抗所

川抗所

艺术硕士学位点教学指导委员会

美术与影视学院

美术与影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农业硕士学位点教学指导委员会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附件:关于审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XXXXX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