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成大研〔2019〕12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的构成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一)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1人。
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1-3人。
委员:委员由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学等方面的代表5-7人组成。
(二)一般要求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总数须为单数,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每届任期四年。
委员在任期内退休或因工作调离、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可以增减或调换委员,报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
二、工作安排
1、本项工作,以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开展,相关学院应协同配合,用表参见附件。
2、硕士学位授权点应于6月11日14:00之前,将签字并盖章的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cdu.edu.cn。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