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成大研〔2019〕12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一)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1人。
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1-3人。
委员:委员由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学等方面的代表5-7人组成。
(二)要求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总数须为单数,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在职期间,如因工作调离、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增减或调换委员,报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
三、工作安排
(一)本次工作,以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开展,最终分委员会名单须由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确认并签字,用表参见附件1。
(二)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开展工作,并于5月28日(周五)下午15:00之前将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分委员会名单纸质版送至C211办公室余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cdu.edu.cn。
附件1:成都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