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出,根据《成都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成大研〔2020〕26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1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1届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送审经增评后通过的、延期毕业或缓授学位者不予参评;涉密论文不予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各学院及学位点应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具体指标见附件1。
(二)推荐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论文内容体现作者在相关学科、领域拥有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论文提出的对策或建议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具有相当的应用前景、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学位论文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研究工作量饱和,推理严密,资料印证、文字表述准确,论文结构规范,段落条理清楚,学风严谨,材料详实。
3.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学术不端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