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任课教师、导师、研究生同学: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021年2月22日开学。为保证开学前后各项教学相关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注册

(一)研究生须在2月20日-2月22日到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学院及时统计研究生报到情况,由研究生秘书于2月22日上午12点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注册。对于未经请假连续两周还未到校报到注册的研究生请各学院在第二周星期四(3月4日)上午11:00前将情况说明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开学季若需办理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申请,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研究生按时递交学籍异动相关申请材料,并随时与研究生处培养科保持联系。

二、课表核对

所有的课表核对工作应于2021年2月20日16:00前完成,课表原则上不再调整,核对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要求如下:

(一)教师课表核对

请各学院在排课确认后通知任课教师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核对是否存在教室冲突、时间冲突、日课时超量等问题,并再次检查每门课程周课时、总课时、起止周是否安排正确,然后请教师签字后留存备查,同时通知每位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下载打印点名册。

(二)专业课表核对

系统排课确认完成后,请各学院打印本学院所有专业课表,核对是否存在教室冲突、时间冲突、任课教师变动等问题,以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序运行。

(三)研究生个人课表核对

研究生行课前须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最终个人课表,核对是否存在教室冲突、时间冲突、缺少课程及漏选课程等问题,若有问题请即可反馈至学院。

三、成绩核对及材料归档

(一)各位研究生应及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上学期考试成绩,如发现成绩有异常或查询不到相关课程成绩,请在开学第一周内内(2月22-26日)和任课教师或学院联系并完成成绩更正处理。

(二)各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应及时下载打印成绩、填写成绩分析表,并于3月内完成上学期课程材料归档工作。

四、缓考及重修

(一)各学院应在开学两周内组织缓考工作,并及时提交缓考成绩。

(二)重修工作将于第三周开始,请需要参加重修学习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重修申请、选课及学习。

五、开学教学检查

学校将组织督导及工作人员对开学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周认真检查开学初教学秩序及上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实习的相关规定,根据《成都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实践基地紧密联系,检查专业实践环境安全及研究生保险购买情况,确保每位专业硕士进入专业实践环节且有安全保障;借助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严格审查研究生专业实践方式、掌握研究生实践动态,根据疫情形势采取多种实践方式,制定实践实施细则,确保如期完成实践教学。

六、其他工作

(一)各导师须在开学初按照所指导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实际指导情况,与研究生见面布置本学期学习、论文及科研相关工作。

(二)本学期节假日安排届时以学校通知为准。



成都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