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现将劳动节放假调休期间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5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放假1天,停课。已经安排机动周的课程不需要调课,无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表明“劳动节放假补课”,由开课学院审核通过。
二、所有安排在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安排调整到4月28日(星期日),安排在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调整到5月5日(星期日)。原本安排在4月28日和5月5日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提交调课申请,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劳动节调课”,由开课学院审核通过。
三、5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原安排在周六的课程正常上课。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