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所)、研究生导师及2019届研究生:

为做好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各相关学院(所)须于3月8日前完成2019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包括政治思想品德、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成绩、中期考核、学费缴纳等方面。将《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二)交至研究生处。

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本人须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或学位论文答辩年限申请表》(附件三),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其所在学院(所)于3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二、学位论文提交及学术不端检测

(一)研究生应按照《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四)撰写完成论文,导师应仔细审阅其学位论文,确认无误后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评阅—导师审阅意见表》(附件五)中签字,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研究生须将此表及检测版、匿名评阅版(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见附件六)学位论文(word及pdf两种格式)同时提交至所在学院(所)。

检测版论文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

匿名评阅版论文命名方式:11079_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码_学号_LW。

(二)各相关学院(所)将本次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打包,连同《成都大学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数据汇总表》(附件七)于3月8日前统一发送至:yjspy@cdu.edu.cn。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处于3月10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将作为学位论文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检测结果的异议处理如下:

对未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若研究生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异议申请表》,由所在学院(所)成立校外专家组进行认定,并提出意见,认定通过的方可进行论文匿名评阅。

三、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一)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采取匿名评阅形式。

(二)3月11日至4月26日,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评阅意见反馈工作。

(三)学位论文修改阶段:专家评阅意见反馈后请导师严格把关,按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指导并督促研究生进行修改。满足答辩要求且论文评阅最终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阶段。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

申请答辩者须在答辩时间7天前向所在学院(所)提交《答辩申请书》(即《成都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中表一,见附件十一)。

(二)准备答辩阶段:

各相关学院(所)须在答辩时间7天前将《成都大学2019届硕士学位授权点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八)、《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九)交至研究生处,答辩时间3天前将研究生论文送至答辩委员进行提前审阅。张贴答辩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答辩阶段:

1.时间要求:答辩工作须于5月17日前完成。答辩要求、程序按照《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2.答辩委员会和研究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研究生处将组织督导员对答辩过程进行检查。

(四)答辩后论文修改:

1.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针对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合格,由所在学院(所)于6月3日前将修改无误的电子版论文(word及pdf两种格式,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和《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附件十)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

2.《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由学院(所)分类存档,研究生处组织随机抽检。

3.各学院(所)和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工作,严格审查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

五、学位申请、评议及审定

(一)申请阶段:

1.本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供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1份交至所在学院(所),由学院(所)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生处组织抽查。

2.审核合格的研究生须填写《成都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十一),由所在学院(所)汇总后于6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二)评议阶段: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投票表决,确定2019届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由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6月6日前将《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十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须附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交至研究生处。

(三)审定阶段: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9届硕士学位授予名单。

六、其他

(一)涉密学位论文的送审、答辩等工作按照《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二)材料提交要求:所有应提交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请清楚备注学院(所)名称】及签字盖章纸质版至研究生处。

(三)档案归档:答辩结束后各相关学院(所)须按要求向研究生处、图书馆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向档案馆提交研究生档案(具体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为保障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所)、研究生导师及2019届研究生严格依照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列表:

1.成都大学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2.成都大学2019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3.成都大学2019届研究生延长学习或学位论文答辩年限申请表

4.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版)

5.成都大学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评阅—导师审阅意见表

6.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格式

7.成都大学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数据汇总表

8.成都大学2019届硕士学位授权点答辩日程安排表

9.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10.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

11.成都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12.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初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成都大学关于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相关表格下载.rar



研究生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