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成院研〔2016〕7号 《成都学院硕士研究生英语免修规定(试行)》,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17级研究生,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具体免修条件如下:
1.录取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英语成绩68分及以上;
2.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20分及以上(取得成绩后5年内有效);
4. TOEFL新托福成绩96分及以上(满分120分)(取得成绩后2年内有效);
5.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取得成绩后2年内有效)。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通知需申请的学生填写《成都学院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并进行初审后,填写《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程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于9月15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成都学院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程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