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组织2016级研究生进行导师双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选”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双选"工作依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

2、参加本次“双选”工作的学生范围为我校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二、“双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双选”工作由各相关学院和学位授权点负责组织和实施,并审核各项申报材料;

2.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经学位授权点和学院审核后留存学院;

3.请各学院于9月18日之前将《成都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c211.

附件2:《成都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