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强化导师育人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现就202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有关工作及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院双选工作方案
各学院应结合实际,制定《XX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2.导师增加招生人数申请
研究生导师如需增加招生人数,须向学位点提交《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增加人数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学位点应结合当年招生规模和学院实际,参照附件1和附件2,严格审核,并填写《XX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申请增加招生人数汇总表》(附件4),经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3.报送要求
1.7月16日12:00前,《XX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方案》纸质签章版提交至学术交流中心A区2楼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文档发送至yjspy@cdu.edu.cn。
2.9月7日12:00前,《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增加人数申请表》《XX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申请增加招生人数汇总表》纸质签章版提交至学术交流中心A区2楼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文档发送至yjspy@cdu.edu.cn。
二、特别说明
1.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双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须统筹落实招生指标配置,确保承担国家级项目且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分配至少1名研究生。
3.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导师,经各学位点分委员会确定其“不再招生”的导师,不再参加双选。
4.联系人及电话:宋老师、84616602。
研究生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