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西华大学硕士生导师管理办法》(西华行字﹝2016﹞120号)(见附件1)和《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发〔2016〕35号)(见附件6),按照西华大学2016年冬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工作的要求,开展我校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6年冬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新增范围
二、申报导师资格的条件
1.符合《西华大学硕士生导师管理办法》(西华行字﹝2016﹞120号)第一、第二条规定;
2.除满足上述文件规定条件外,原则上须具备正高职称或者具备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
三、导师新增工作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5日前,相关学院组织导师新增申报工作,完成材料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学院负责人在各汇总表的【学院填报人】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学科办;
2.2016年12月19日前,学科办汇总各学院及部门意见后,报学校讨论,形成考核与推荐意见;
3.2016年12月20日,根据学校考核与推荐意见,报送西华大学审批;
4.西华大学进行审核和聘任。
四、需要报送的材料
1、《西华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简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档)一份,并提交近三年(2014.1.1至2016.12.31)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册里相关材料附目录)(纸质文档)一份。
2、《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汇总表》(附件3)、《新增硕士生导师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4)、《新增硕士生导师科研项目及经费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1.各项材料填写完整,学院负责人在各汇总表的【学院填报人】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所有材料于12月15日下午5点半前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第二办公区C210)。联系人:夏雪娇,办公室电话84616448,电子邮箱531018388@qq.com。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2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