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

关于继续实施校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15:52:54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

各学院: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施了校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保障了研究生在线教学秩序的平稳运行,取得了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的良好效果。为健全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机制,本学期将继续实施校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学院教学督导任务

1.意识形态检查:各学院对授课教材、授课内容、PPT等严格把关,并提醒、监督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如有发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散布违法、封建迷信或淫秽内容,违规从事宗教活动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核查认定为教学事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教学质量监督:一是要监督教师是否有无故不按时开课或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等问题;二是要把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的执行,任课教师应足额完成“教学量”,学生应足额完成 “学习量”;三是关注课堂管理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以保证教学效果。

3.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检查并评价任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包括课程实施评价、教学方法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满意度评价等。

4.发掘优秀课程:在督导过程中,要注意发掘具有突出优点和特色的课程,并以公开课形式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二)学校教学督导任务

1.教学质量督导:研究生处汇总具体课程信息,提供给校级督导专家。督导专家随机选择课程,进入教室现场听课。

2.教学运行监控:研究生处将通过教学秩序检查、查阅教学文件等方式,监督教学运行状态,同时依据督导联络员日常反馈、学生在线留言等线索,开展学情调查。

3.教学管理督导:研究生处将跟进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监督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运行,形成两级联动与互补。

4.教学督导反馈:研究生处和督导专家检查出来的问题,将及时汇总并向相关学院进行反馈,要求任课教师及时进行整改。督导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考评指标。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完善本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机制,并成立院级督导工作组予以落实。

2.院级督导工作组应如实记载教学过程,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评价表》(见附件),作为评估原始材料留存备查。

3.院级督导工作组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要给出客观的评价,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并向研究生处反馈;对优秀的课程要进行示范推广,本学期16周(2020年1月3日)之内,学院内部至少要组织一次研究生教学公开课,并将新闻挂学院官网,链接提供给研究生处。

4.即日起至第16周,各学院每周五14:00前须将督导情况以“XX学院第X周研究生教学督导简报”命名,发送至邮箱yjspg@cdu.edu.cn

附件:成都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评价表.doc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