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和督导

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

成都大学研究生处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1.2024届硕士研究生成长评价报告

2.2023届硕士毕业生就业与培养质量评价报告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万元,超过此费用的供应商不予接纳。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资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教育咨询或数据处理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按照学校要求,负责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项目的问卷总体设计,调查数据收集的技术支持,数据清理,研究分析和撰写项目报告。

2.商务要求:双方正式协议签订后,乙方按协议要求实施项目并交付报告,向甲方寄送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100%支付项目款项。(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四、材料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

1. 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截止;

递交地点:成都大学研究生处评估科(生活服务中心A区二楼)。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没有密封的将不予受理;邮寄方式递交以送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

2.比选时间: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10:00;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研究生处评估科(生活服务中心A区二楼)。

五、递交材料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人提交不需提供) ;

4.项目报价表,须写明各项交付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附件3);

5.供应商根据学校对评价项目的内容要求,提交调整完善后的问卷大纲(附件1);

6.其他响应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

7.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注:以上资料须全部加盖企业公章,胶缝装订,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以上材料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就该项目的报价、技术、售后服务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评选,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分标准见附件4。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8-8461680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