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0-29 浏览次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和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未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针对专业学位设置审批,将以“以相应学科作为基础,但不以是否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作为专业学位授权的必要条件”。此次从国家政策层面上的变化,对我校的学科建设工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因此我们要抓住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机遇,乘势而上,在贯彻国家有关精神的过程中取得大进步,获得大发展。
详情请见: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