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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1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系统页面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考生认真阅读系统须知,并按地址页面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考生端操作。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应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安装和相关操作请登陆https://meeting.tencent.com/查看。

二、复试时间

我校一志愿复试时间于2021年3月27日开始。具体以各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学校根据调剂系统生源情况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内容及时长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内容主要涵盖: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2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会计硕士(1253)含思想政治理论内容),总分8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折算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总成绩。

2.加试科目测试: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总分100分,单科测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

3.综合素质测评: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等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4.思想品德考核。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政审表等形式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考核时长: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各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诚信承诺书.pdf);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pdf);

(二)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承诺书(自考承诺书.pdf)等相关证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同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科,考生通过网上复试平台进行缴纳。未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七、调剂

1.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后期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具体调剂条件。

2.调剂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无效。

八、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6.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7.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下载体检表(体检表.pdf),在接收通知的5日内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无故未提交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十、考生须知

(一)阅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复试环节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认真阅读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了解报考专业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做好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1.硬件准备:建议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响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从正面拍摄; 1部手机(需带有摄像头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准备: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2种网络条件,网络信号良好并确保资费或流量充足。

3.环境准备:考生须在安静、无干扰、不逆光,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独立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场所用于测试和正式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场所进行复试。

(三)安装调试

1.主机位调试: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2.辅机位调试: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1-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

3.复试过程手机功能设置特别提醒:

(1)将负责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管理的紧急联系人电话(请关注后续复试安排相关通知)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考后再恢复设置。

(2)除复试期间需要使用的app外,将所有其他app的通知功能关闭,防止app消息提醒影响考试,考后再恢复设置。

4.对于确有困难的考生,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述具体情况,学校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兜底解决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校提供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纪律要求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复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2.考生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求助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3.考生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

4.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期间,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并且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必须保证头肩部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并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双手必须放置在复试小组可视范围内,不得遮挡。

5.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复试过程严禁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

6.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复试过程的音频视频等信息。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校规定方式保持沟通。

8.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方式:

研招办电话:028-84616702

研招办邮箱:cdyz@cdu.edu.cn

各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见本网站招生动态信息。

(二)申诉渠道:

考生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各学院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各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提起申诉。

(三)举报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8461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