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关于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检及档案材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检及档案材料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可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必须包含我校提供的体检表项目。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将体检表以PDF形式发送至相关招生院(所)联系人邮箱,请参见我处网站上“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所)联系方式”。

请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调档函,在7月5日前将考生人事档案寄送至学校档案馆。请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在职定向)的考生完成《成都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签订,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将协议书原件寄送至相关招生院(所)。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或定向协议寄送延误,影响考生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调档函.pdf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