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我校清明节放假通知,研究生教育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2017年4月1日(星期六)补原本安排在4月3日(第七周星期一)的课程教学;原本安排在4月4日(第七周星期二)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清明节调课”,由各学院自行审核备案。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