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导师育人管理作用,学校按照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方式来确定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请学院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附件2)的要求,制定《XX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拟定《XX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将学院领导审核同意的工作方案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档发送培养科邮箱:yjspy@cdu.edu.cn。
2、研究生导师如需增加招生人数,请向学位点提交《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增加人数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附件3)。学位点结合当年招生规模和学院实际,参照附件1、2,严格对导师增加招生人数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XX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申请增加招生人数汇总表》(附件4)。学位点在8月31日前,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附件3、4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档发送培养科邮箱:yjspy@cd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该事宜。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