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
(一)时间安排
1.1月5日前,各学院将预答辩安排《成都大学硕士学位授论文预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须在预答辩前向学院提交符合《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1)要求且经导师审核的论文初稿。
2.1月5日至1月22日,各学院自行安排完成春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处将进行督查。
3.1月24日前,各学院将预答辩总结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处。
(二)预答辩要求
1.预答辩小组至少由3-5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2.预答辩前,学生须提供《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导师审批表》(附件2)及论文纸质打印稿(简装)。
3.答辩应采用PPT现场汇报方式进行,同时做好《成都大学硕士学位预答辩记录》(附件3)。
4.预答辩后需填写《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附件5),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
二、毕业及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各学院须认真审查本次拟毕业及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费缴纳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各学院须于3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将《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6)交至研究生处。
三、论文提交
预答辩后,研究生修改完成的论文,导师应仔细审阅,确认无误后在《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评阅—导师审阅意见表》(附件7)中签字,并交至学院存档。研究生须将此表及检测版、匿名评阅版(匿名评阅提交格式要求见附件8)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至所在学院。
检测版(word格式)论文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
匿名评阅版:需提交1份完整论文,1份摘要,1份作品信息(艺术类论文)。论文为pdf格式、摘要为txt格式、艺术类论文作品信息为txt格式(内含作品网盘链接和提取码)。
1.论文命名方式:11079_学号_LW。
2.摘要命名方式:11079_学号_ZY。
3.艺术类论文作品信息命名方式:11079_学号_作品。
注:命名里的_为下划线,提交的论文需为含摘要的完整版,提交的摘要复制论文中的中英文摘要即可。学院提交时共计提交2个文件夹(艺术类需提交3个文件夹):1个文件夹为所有检测版论文;1个文件夹为所有匿名评审版论文和摘要;1个文件夹为艺术类论文作品信息。每个文件夹里都不需要按照学号或专业单独建立子文件夹。
四、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论文评阅
(一)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参加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检测采取初检、复检、抽检三个步骤。
1.各学院须于3月11日前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初检,根据《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将检测结果告知学生及安排后续工作,并将《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数据汇总表》(附件9)、《成都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10)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申请学位的论文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yjspy@cd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2.研究生处于3月22日前完成复检。初检人文学科(管理、人文)20%≤总文字复制比<30%,理工科等其他学科15%≤总文字复制比<25%的,具体文件参见《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结果处理办法(修订)》,由导师负责督促修改、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审议同意后方可上报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延期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处将从各专业领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总文字复制比”人文学科(管理、人文)≥20%、理工科等其他学科≥15%的,原则上不予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延期重新申请学位。
4.检测结果的异议处理如下:
对未通过复检的学位论文,若研究生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异议申请表》(附件11),由所在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校外专家组进行认定,并给出明确鉴定意见,认定无问题的论文方可送审。
(二)论文评阅
3月25日至4月30日,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评阅意见反馈工作;保密论文的送审评阅由相应学位授权点负责送审和反馈评阅结果。
五、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申请答辩者须在答辩3天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申请书》(附件16《成都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中表1)。
(二)答辩前期:各学院须在答辩3天前将《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12)、《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13)交至研究生处,答辩3天前将论文送至答辩委员进行提前审阅。学院应张贴答辩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根据专业特点提出答辩PPT及着装要求。
注:《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邮箱,纸质版由学院存档,研究生处将随机抽查。
(三)答辩阶段:
1.所有答辩工作须于5月20日前完成。
2.原则上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研究生处将对答辩过程进行检查。
3.答辩阶段所需答辩委员聘书、海报、答辩记录表、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签到表等材料,均由答辩学院提前进行准备。答辩过程要求有视频或照片等电子过程记录材料。
(四)答辩后论文修改:
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针对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合格,由所在学院于5月27日前将修改无误的论文(pdf格式,含授权页签名,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和《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附件14)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处,纸质版由学院分类存档,研究生处将随机抽查。
六、延期毕业申请
毕业资格审核、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及答辩未通过者,研究生本人须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或学位论文答辩年限申请表》(附件15),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其所在学院于5月29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七、学位申请、评议及审定
(一)申请阶段:
1.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供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1份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生处组织抽查。
2.审核合格的研究生须填写《成都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16),由所在学院汇总初审,并在通过评议后填写完毕。
(二)评议阶段: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形成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将拟授予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29日前将《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须附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交至研究生处。
(三)审定阶段: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分委员会的决议,对是否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要求提前组织各环节工作,按时上报各项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以本通知附件为准,请勿使用往年的版本,与本附件不一致的表格不予接受。提交电子版的材料命名方式为“2024年春季学期授位材料+学院名称”。
(三)各学院须按学校归档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2份(艺术硕士论文需含作品光盘),其中图书馆1份、档案馆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2份,其中研究生处1份(需含授权页签名),图书馆1份(按图书馆要求提交)。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