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成都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建设期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建设期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建设期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进程安排

1.2023年12月10日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需填写提交以下相关结题资料:

各项目负责人均需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以及其它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并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装订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支撑材料须编页码并提供相应目录。纸质材料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A区2层),电子文档以“项目级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并按归属单位打包,打包文件以“归属单位+2023研究生教改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xkjs@cd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12月10日-12月20日,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评审。

3.12月30日前,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要求

校级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除完成建设任务书中的计划任务外,应完成以下目标:

(一)校级重点项目应完成以下目标之一:

1.项目主持人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与本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项目组其他成员有相关研究成果。

2.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

3.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

4.以“互联网+”大赛获奖第一指导教师立项的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立项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赛道省级银奖及以上;或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教学指导比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所获成果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上述项目均应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

(二)校级一般项目应完成以下目标之一:

1.项目主持人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与本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2.项目主持人在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与本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项目组在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3.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相关教材或专著1部。

(三)校级自筹项目

项目主持人在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四、验收方式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项目结题验收表及其支撑材料)。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督促,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和示范效应。

2.如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项目建设期内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结题,最长延期结题的期限不超过1年。

3.凡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停止划拨经费和已拨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处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联系人:贺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84616448)


    附件:

    1.成都大学2023年建设期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

    2.成都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



    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