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任课教师、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规定和学校教学统一安排,清明节从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执行教学周第八周星期一(4月4日)的课表;原安排在4月5日的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调课,并通知学生。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