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我校按照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方式来确定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成大研〔2019〕13号)的要求,请各学院于9月3日12:00前将《**学院双选工作方案》(含双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提交到研究生处培养科。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将于9月6日—15日开展,未提交材料的学院将不能如期开展双选工作。



研究生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