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下达及排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下达及排课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按照工作进程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本次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教学任务下达 

(一)教学任务下达要求

请各研究生开课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及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要求下达并落实本单位教学任务。如有课程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课,需在向研究生处培养科提交说明。

(二)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严格课程教师资格要求。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安排授课教师,不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2、如因本校师资力量不足而需外聘教师担任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正式上课前聘用部门应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外聘教师方可担任研究生授课任务。

3、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下学期是否能坚持按时地以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要全面考虑退休、外聘、出差、攻读博士等特殊情况的安排。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各研究生课程正式行课后,原则上不得更换教师。

4、实践学时要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各课程设置的实践课时进行安排,提前做好计划,课程排定后不得频繁更改上课时间地点。

(三)教学任务报送

教学任务下达后,各教学单位需填写《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回执单》(附件1),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四)教材选用

(一)各学院必须对各类课程选用教材的科学性、学术性、政策性、政治性认真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二)课程如果没有使用正式出版的教材,请在“教材名称”一栏中注明“无选用教材”,并将讲义、教学课件或明确的课程教学目标、详细的课程教学大纲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打包凡是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纸质版本由学院存档。

二、排课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公共课和专业课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仔细核对下学期本专业研究生需要上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和教室,专业课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业课上课时间和地点。

(二)工作要求

1.因新版研究生系统正在上线运行调试,请各学院先根据课程和任课教师情况预排课表,待开学第一周正式在系统里进行课程的排定工作。有关排课问题请咨询研究生处培养科,电话:84616602.

2.请避开本院学生的公共课上课时间,合理安排专业课的上课时间,特别是注意安排好肩负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双重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以避免发生冲突。

3.请各学院进行课程预排工作,提交预排课程信息(附件3)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排课工作顺利推进。

2.下学期课程老生于第2周开始排课,新生于第3周开始排课。

周末不排课,周二下午不排课;不可排单数课程(1节、3节);不可排单双周。

3.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校历(附件4)合理规划周学时和起始结束周,并充分考虑各种假期对教学的影响,保证教学计划按规定课时数的完成。

4.请各学院排课时充分考虑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教学方式及教学时间,以免后期频繁调整课程的问题的出现。非全日制排课请备注(非全日制)。

5.新进入系统的任课教师,请开课学院在排课前提交《新增研究生授课教师申请表》(附件5)。

6.公共使用教室见附件6,原则上各学院专业课使用本学院教室,使用附件6以外的其他学院教室请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后使用。

为顺利完成课程安排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年7月10日12:00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回执单》、《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研究生课程预排表签字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附件:

1.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回执单.xlsx

2.成都大学研究生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xlsx

3.预排课程信息表(参考使用).xlsx

4.2020至2021学年度校历.pdf

5.新增研究生授课教师申请表.doc

6.可以使用排课的公用教室情况.xlsx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