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16 浏览次数:
各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成都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成大发[2015]9号)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协调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需成立由院(所)长担任组长的评估工作小组。请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填写《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小组名单》,签字盖章后于5月19日17:00前送至研究生处。
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小组名单,经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