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大学与西华大学2016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及新增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西华教字〔2012〕173号见附件1)、《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实施办法》(西华教字〔2012〕174号见附件2)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成大研〔2015〕23号见附件3),按照西华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及新增申报工作的要求,开展已聘导师考核及2016年导师新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实施办法(修订)》(西华教字〔2012〕174号)第一、第二条规定;
2.除满足上述文件规定条件外,原则上须具备正高职称或者具备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
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西华教字〔2012〕173号)执行,具体名单见附件9。
1.2016年4月19日前,相关学院组织导师考核及新增申报工作,完成材料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学科办;
2.2016年5月10日前,学科办汇总各学院及部门意见后,报学校讨论,形成考核与推荐意见;
3.2016年5月17日前,根据学校考核与推荐意见,报送西华大学审批;
(一)参与考核的导师需将近两年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到所在学院:
1.《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简表》(附件4)纸制文档一式两份
2.《西华大学——成都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自评表及支撑材料》(附件5)
(二)申请新增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将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到所在学院:
1.《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表》(附件10)纸制文档一式两份
2.《西华大学——成都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自评表及支撑材料》(附件11)
(三)各相关学院需要报送以下材料,除证明材料外,纸制文档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
1.《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简表》及证明材料;
2.《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表》及证明材料;
3.《硕士生导师考核科研项目及经费汇总表》(附件6)
5.《2016年硕士生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8)
5.《新增硕士生导师科研项目及经费汇总表》(附件12)
6.《2016年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汇总表》(附件13)
1.各项材料填写完整后,报送加盖公章和相关领导签字。
2.所有材料于4月19日下午17:00前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第二办公区C210)。联系人:夏雪娇,办公室电话84616448,电子邮箱531018388@qq.com。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