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请在充分了解我校2015级研究生学习情况、研究兴趣以及导师研究方向等信息的基础上,本着自愿选择、择优匹配的原则,认真组织研究生做好本次导师双选工作。
请各学院(所)组织学生填写好相关材料之后之后,将纸质版材料在9月18日之前送研究生处C027。
附件:《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