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4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双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新生选课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选”工作依据和要求

(一)本次“双选”工作依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双选工作方案。

(二)参加本次双选工作的学生应是学校2024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

(三)参加本次双选工作的导师应是经学校正式公布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附件3)。

(四)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须配备2名导师,其中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实践导师)1名。实行校内导师负责制,原则上以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内导师作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由学院进行聘任和审核,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的硕士生的专业领域一致。

(五)导师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一致,严禁跨专业指导研究生。

二、“双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可以多种形式,组织研究生与导师相互认识、了解,确定选择意向。研究生填写《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志愿表》(附件4),导师签署意见,交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双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学院填写《成都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附件5),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将汇总表于9月23日以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导师选聘由学院组织,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附件6),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同时学院需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7),并将汇总表于9月23日以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一)导师双选工作确认后,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研究方向”应为双选时已明确的个人研究方向,并与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相吻合。

(二)课程计划要求

1.课程计划以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为准。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程选择、阅读书目及科研、实践计划等制定。同等学力及跨专业修读研究生须按规定补修的专业课程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研究生为拓宽知识面选修的其它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

3.全校公共选修课按文件和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至少1-2个学分,因个人兴趣修读超出规定的其他课程学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

4.满足英语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课程”下申请外语免修,并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8),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汇总,并于9月27日以前提交研究生处审批。

(三)制定流程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附件9、10),按计划书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由导师审核签字,并统一提交学院,用于毕业归档。

2.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

研究生登陆成都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网站,选择“研究生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2-7位)→“培养”→“个人学习计划”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提交完成后由导师、学院审核。

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须与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系统相同,否则影响正常毕业。

四、选课

个人培养计划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本学期课程的选课工作。选课工作须于10月8日以前完成,未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学生端研究生管理系统有关操作,详见附件11。

五、材料提交

(一)请各学院将《成都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9月23日12:00之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电子版发送培养科邮箱:yjspy@cdu.edu.cn。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填写,一式两份(学院、导师各一份审核备案)。

(三)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请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汇总后于9月27日12:00之前提交研究生处审批,电子版发送培养科邮箱:yjspy@cdu.edu.cn



成都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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