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成大研〔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的对象

2023级及以前各年级未完成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的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须在开题前一周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审核。

(二)各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填写《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名单》(附件2)。评审专家小组原则上由3人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组成。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名。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及外校研究生导师参加,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担任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

(三)各学院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汇总表》(附件3),并提前五天对开题报告会安排进行公示。报告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并公开进行(涉密论文除外),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并审核相关材料,对论文选题与专业的符合度、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科研工作量等进行评价,提出修改意见,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签署评审意见。

(五)开题报告会过程中相关材料由评审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并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录入开题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可根据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研究生处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对开题报告会进行督查。

(二)附件1由各学院进行汇总存档,研究生处将不定期抽查研究生开题材料。附件2和附件3需于开题答辩会召开前五天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各学院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附件4后,于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地址:生活服务中心二楼A区,邮箱:yjspy@cdu.edu.cn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