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分指委委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与要求
(一)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1人。
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1-3人。
委员:委员由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学等方面的代表5-7人组成。
(二)一般要求
分指委委员总人数7-11人,应为单数。所有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每届任期4年。
委员在任期内退休或因工作调离、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可以增减或调换委员。
二、材料报送
1、本项工作,由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牵头开展,相关学院协同配合。
2、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附件1)进行推荐,并填报推荐表(附件2)。
3、前期已成立分指委的硕士点,若分指委委员无任职到期、岗位变动等情况,不需要调整分指委委员,请在附件2内注明“委员无需调整”;若需调整委员,请填报附件2。
4、请硕士学位授权点于3月11日12:00前,将签字并盖章的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学术交流中心A区二楼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cdu.edu.cn。
研究生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