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在校研究生学业预警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成都大学研究生学业预警办法》(成大研〔2020〕25号)文件,现开展研究生学业预警自查工作。

一、学业预警范围

学业预警工作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包含延期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学业中存在的问题分为成绩预警、必修环节预警、学籍预警等。

(一)成绩预警

1.在校期间存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公共选修课除外);

2.学位课程成绩达不到标准者。

(二)必修环节预警

未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者。

(三)学籍预警

1.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2.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者。

(四)其他预警范围

影响研究生学业的其他方面预警(公共选修课学分未达标等)。

二、自查流程

1.学分自查

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从“培养→考试管理→学分统计”查询研究生学分获取情况。若课程正处于修读中且未考核,红色分值仅为学分提醒,不纳入预警范围;若课程已完成修读(如已结课、已完成考核),红色分值则表示未取得应修学分,属于预警范围。

根据学分对应的课程性质,判定预警类型为成绩预警、必修环节预警和其他预警。

2.学籍自查

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成大研〔2019〕10号)文件要求,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已满5年仍不能毕业者属于学籍预警。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应及时关注本人学分修读情况,若发现学分修读相关问题,需第一时间反馈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查明原因,并统一反馈至研究生处。

2.学院须重点关注毕业年级研究生应修学分未达标的情况,并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相关学分的修读。

3.预警自查完成后,请学院填写《成都大学2025年研究生学业预警名单》并于10月15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cdu.edu.cn,纸质版(签章)交至学术交流中心A区2楼研究生处培养科。

4.联系人:宋老师,余老师,84616602。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26日

一审:余蛟龙

二审:余雪

三审:吴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