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现对201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
二、考核范围:2018级全体研究生。
三、考核组织
1. 各学院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制定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形式与标准。
2.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科、专业类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3名以上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
四、考核内容及操作流程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中期考核表;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填报“科研能力”录入相关科研成果,填写“个人小结”及“论文进展情况”并提交;
2.研究生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研究生总结并审核通过进行下一流程;
3. 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考核小组名单。
4.各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实践能力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意见;
5.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中期考核表,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6.各学院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系统导出《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及学位论文开题准备情况等。主要内容包括: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
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课程学习情况及学分的完成情况。
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学习及学分完成情况。
3.科研、实践能力及学位论文情况。
结合研究生文献阅读、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项目申请与参与等科研、实践成果情况,以及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情况,综合评定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六、考核要求
1.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2.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纸质版本进行汇总存档。
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