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了保障下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校征集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
一、每门公共选修课建议为1学分,一般不超过2学分,每学分按16学时计。
二、任课教师原则上由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三、选课人数不足10人时将不予开课。
四、课程安排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建议安排在晚上(体育课除外)
请各申请学院填写《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和《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在2017年10月30日之前将两份表格上交研究生处培养科C211。
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表.docx
附件2: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docx
成都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