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根据《研究生评教管理办法》成院研【2017】10号文件的规定,现通知各学院(所)组织研究生开展课程评教工作。评教的课程包括全校公共课、专业公共课、公共限选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请研究生于1月17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课程评教工作。
操作流程:
1.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2. 进入教师评价模块;
3. 选择“2018-2019年度1学期”课程逐个进行评价。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