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和督导

我校完成艺术硕士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31    浏览次数:

我校完成艺术硕士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工作

5月25日,按照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音乐、戏剧、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五个领域评估材料的上报工作。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校长王清远在评估工作推进会上强调:“专项评估工作要作为‘一号工程’来抓,要明确目标,找准定位,只许成功,不能失败”。 副校长唐毅谦先后多次参加评估工作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研究生处在人手和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借调专门人员,借用专门办公场地,积极开展评估工作,承担起学校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具体任务。在艺术硕士点评估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三次评估工作推进会,包括:4月11日在中国-东盟艺术学院会议室召开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现场专题会,4月26日,艺术硕士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推进会,4月28日,农业硕士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推进会以及5月14日学位点专项评估第四次工作推进会等;积极协助学位授权点准备学校层面需要提供的规章制度文件;沟通协调艺术硕士点五个领域评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校外专家开展相关材料预评估,确保了本次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

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次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优化学科布局,建立“有上有下”的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