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和督导

关于督导研究生培养过程相关教学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浏览次数:

各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成都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试行)》(成院研〔2016〕1号)、《成都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成院研〔2016〕2号)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暂行条例》(成院研〔2016〕1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环节的管理,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将于4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督导研究生期末考试、15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等相关材料归档情况,请相关学院(所)提前做好准备,并予以配合。


附件:

1.成都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试行).pdf

2.成都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pdf

3.成都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暂行条例.pdf

4.督导学院(所)相关安排.xlsx

5.教学材料督导记录表.xlsx



研究生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