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30 浏览次数:
药学学位授权点,农业、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
为完善我校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请相关学位授权点根据《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暂行条例》(成院研【2016】11号)文件要求,各推荐3名一年级研究生作为督导联络员并填写《学位点研究生教学督导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由学位点负责单位签字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于12月2日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处(C211)。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成都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联络员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