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宏观指导,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15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覆盖全校的研究生及本科教育。
在“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设周期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一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立项类别:分为校级重点、校级一般和校级自筹三大类。
1.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改革试点条件。
2.能够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交叉跨学科研究能力。
1.为我校在编(含学校人事代理)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每位申报负责人只能作为第一负责人(含研究生与本科)申报一项。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按发布的选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申报,也可自选课题(应注明)。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3)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表。
2.项目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决策需求,注重协同创新,强调研究方法;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进行科学编制。项目完成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可提前申请结题)。
4.《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装订。
1.申报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各教学单位请于2017年6月15日17:00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6)的纸质材料由本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研究生教育报送至学科建设管理科(第二办公区C210办公室),本科教育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教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以“教学单位名称+教改申报”命名研究生教育发送至xiaxuejiao@cdu.edu.cn,本科教育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