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清明节假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任课教师、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清明节从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节假日期间原安排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请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调、补、停课申请表》,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