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部分)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对2017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延期结题部分)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部分)(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专家评审验收

三、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和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2),填写《成都 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同时准备成果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须编页并有序装订成册,须有材料目录和页码。

2.材料提交。2021年4月15日前,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管理科(第二办公区C210,联系人:夏老师、宋老师,联系电话:84616448)。电子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xkjs@cdu.edu.cn。

3.材料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他说明

1.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督促,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和示范效应。

2.凡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处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关于开展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部分)结题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