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所)、研究生导师及2019年下半年申请毕业及授位的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见附件2《硕士学位申请书》中表一)后提交相关学院(所)。各相关学院(所)须于930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包括政治思想品德、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成绩、中期考核、学费缴纳等方面,并将《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处,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学位论文提交及学术不端检测

(一)此次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4)撰写完成论文,导师应仔细审阅其学位论文,确认无误后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评阅—导师审阅意见表》(附件5)中签字,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研究生须将《意见表》及论文查重版、论文匿名评阅版(格式要求见附件6)分别以wordpdf两种格式同时提交至所在学院(所)。

检测版论文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

匿名评阅版论文命名方式:11079_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码_学号_LW

(二)各相关学院(所)将本次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打包,连同《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数据汇总表》(附件7)于101412:00前统一发送至:yjspy@cd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处于1016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将作为学位论文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检测结果的异议处理如下:

对未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若研究生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异议申请表》,由所在学院(所)成立3名以上(需单数)校外同学科(专业)专家组进行认定,并提出认定意见,认定通过的方可进行论文匿名评阅。

三、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一)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采取100%匿名评阅形式。

(二)1120前,研究生处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和评阅意见反馈工作。

(三)学位论文修改阶段:专家评阅意见反馈后请导师严格把关,按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指导并督促研究生进行修改。满足答辩要求且论文评阅最终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阶段。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准备答辩阶段:

各相关学院(所)须在答辩时间7天前将《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8)、《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9)交至研究生处,答辩会3天前须将研究生论文送至各答辩委员进行提前审阅。做好张贴答辩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二)答辩阶段:

1.时间要求:答辩工作须于126日前完成。答辩要求、程序按照《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2.答辩委员会和研究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研究生处将组织督导员对答辩过程进行检查。

(三)答辩后论文修改:

1.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针对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合格,由所在学院(所)于1210日前将修改无误的电子版论文(wordpdf两种格式,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附件十)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由学院(所)分类存档,研究生处组织随机抽检。

3.各学院(所)和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工作,严格审查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

五、学位申请、评议及审定

(一)申请阶段:

1.本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供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1份交至所在学院(所),由学院(所)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生处组织抽查。

2.审核合格的研究生须完整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他部分,由所在学院(所)汇总后于1213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二)评议阶段: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投票表决,确定2019年下半年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由学位授权点负责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213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须附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交至研究生处。

(三)审定阶段: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名单。

六、其他

(一)材料提交要求:所有应提交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请清楚备注学院(所)名称)及签字盖章纸质版至研究生处。

(二)档案归档:答辩结束后各相关学院(所)须按要求向研究生处、图书馆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向档案馆提交研究生档案(具体提交时间与相关部门联系)。

为保障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所)、研究生导师及2019年下半年申请毕业及授位的研究生严格依照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联系电话:84616602

 

附件列表:

1.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2.硕士学位申请书

3.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4.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版)

5.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评阅—导师审阅意见表

6.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格式

7.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数据汇总表

8 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答辩日程安排表

9.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10.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

11.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初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成都大学关于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答辩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