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申报18-19-2学期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各学科间的相互交流,拓宽研究生视野和知识面,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营造浓郁学术氛围,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教学安排及《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启动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公共选修课原则上设置为1-2学分,每学分按16学时计。

2.任课教师原则上由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3.开课老师须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2月7日17:00前。

三、申报流程

申报教师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表》、《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2),交开课学院审核批准通过后,12月7日17:00前由开课学院将上述相关材料连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第二办公区C211)。

四、申报课程及开课要求

1.此次申报课程类别不作限制,各学院要从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出发,挖掘课程教学资源,鼓励优秀教师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

2.所申报开设的课程,为便于进行规范化课程管理,务必提供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及考核办法。

3.如果需要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强制学生购买。

4.开课时选课人数若少于10人,本门课程原则上不予开设。


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表.docx

附件2: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docx

附件3: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