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包括留学生)的指导,有序组织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做到既注重疫情防控,又坚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开展形式、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间等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调整(具体时间调整见附件1)

1.学术不端校级复检截止时间3月27日;

2.学位论文“盲评”送审时间4月1日-5月15日;

3.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二、学位论文评审相关工作

各学院(所)通过知网平台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第一次检测后,通过邮箱在线提交学位论文校级查重版和送审版。研究生秘书需将线下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以PDF或JPG版方式发送至yjspy@cdu.edu.cn邮箱,返校后再提交纸质版。

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疫情解除前,学位论文答辩采用视频方式进行;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现场会议答辩。

2.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答辩时,必须邀请研究生督导专家参与,视频答辩应全程录像备存。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会程序等均严格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3.答辩申请与审批采用线上形式,涉及签字的材料等可使用电子签名或邮件审批,做好痕迹保存。

4.答辩结果通过邮件投票表决,由答辩秘书将投票结果整理至表决票及答辩决议书等纸质材料上。答辩材料归档可先上传电子签名版,待疫情解除后进行相应纸质材料的补签名并提交归档。

5.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于5月30日前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可申请延期毕业,延期手续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四、学位申请与归档

1.答辩通过并经导师同意后,学生应及时整理学位论文归档稿,将学位申请表等全套学位申请材料整理成PDF文件提交至各学院(所)研究生秘书,材料所需签字处可采用电子签名。

2.研究生秘书应对归档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指导学生完成归档工作。

3.疫情结束后学生应将规定的纸质材料原件补交至各学院(所)。

五、学位授予与审核

学校将根据学位授予工作要求,严格要求毕业研究生保质保量完成各环节工作,尽力保证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按时按要求答辩,顺利毕业,不延迟毕业和学位授予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防控意识,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各学院(所)及导师应以生命安全第一为首要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以科学研究、课题调研、论文修改等原因安排研究生提前返校或外出调研,严禁组织任何人员现场集中式的预答辩、答辩活动。拟毕业研究生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做好自身防控,保持身心健康,在学校未正式通知返校之前不得自行返校。

(二)压实岗位责任,保证授位质量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应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科学合理地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方案,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导师更要切实注重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密切联系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包括留学生),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1.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最新调整安排.docx

附件2-1.疫情期间视频答辩注意事项.docx

附件2-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doc

附件2-3.视频答辩公告模板.doc

附件2-4.腾讯会议的视频答辩使用指南.doc

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答辩及授位工作台账.xlsx



研究生处

2020年3月4日